远程销售合同

1. 双方


本合同在下述双方之间,根据下述条款签署。


“买方”;(在本合同中以下简称“买方”)

姓名:

地址:


“卖方”;(在本合同中以下简称“卖方”)

姓名:Eos 驿站运输旅游贸易有限公司

地址:Kuşadası/Aydın Kadınlar Denizi Mah. 546 Sok. No:2-I D:2


买方接受本合同,即表示同意支付订单金额及可能的额外费用(运费、税费等),并确认已就此事宜获得信息。


2. 定义


在本合同的实施和解释中,以下术语及其解释如下:


• 部长:海关和贸易部长

• 部:海关和贸易部

• 法律:第6502号保护消费者法

• 管理条例:远程合同管理条例(OG: 27.11.2014/29188)

• 服务:提供或承担费用或利益的各种消费操作的主题,除提供商品的所有行为外

• 卖方:在商业或专业活动中向消费者提供商品的人或代表其名义或账户进行活动的公司

• 买方:为非商业目的购买、使用或受益于商品或服务的自然人或法人

• 网站:属于卖方的互联网网站

• 客户:通过卖方的互联网网站请求商品或服务的自然人或法人

• 双方:卖方和买方

• 合同:卖方和买方之间签订的本合同

• 商品:交易中涉及的动产、为电子使用准备的软件、声音、图像及类似无形资产。


3. 合同的主题


本合同旨在规定买方通过卖方网站在线下订单、产品的质量和售价等相关事宜,依据第6502号消费者保护法和远程合同管理条例的规定,界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网站上列出的和发布的价格是销售价格。发布的价格和承诺在更新和变更之前有效。被特定时间发布的价格在所述时间结束之前有效。


4. 卖方信息


• 公司名称:Eos 驿站运输旅游贸易有限公司

• 地址:Kuşadası/Aydın Kadınlar Denizi Mah. 546 Sok. No:2-I D:2

• 电话:+90 256 613 04 23 

• 电子邮箱:info@eostravel.com.tr


5. 买方信息


• 收货人

• 送货地址

• 电话

• 传真

• 电子邮箱/用户名


6. 下单人信息


• 姓名/姓氏/名义

• 地址

• 电话

• 传真

• 电子邮箱/用户名


7. 合同对象产品信息


1. 产品/服务的基本特征(类型、数量、品牌/型号、颜色、号码)已在卖方的网站上发布。如果卖方进行促销,则在促销期间可以访问相关产品的基本特征。促销期间有效。

2. 网站上发布的价格为销售价格。发布的价格和承诺在更新之前有效。特定时间内发布的价格在规定时间内有效。

3. 合同中商品或服务的销售价格如下所述,包括所有税费:

• 产品描述

• 数量

• 单价

• 小计(含增值税)

• 运费

• 总付款

• 支付方式和计划

• 送货地址

• 收货人

• 发票地址

• 订单日期

• 交付日期

• 交付方式

4. 产品运费由买方承担。


8. 发票信息


• 姓名/姓氏/名义

• 地址

• 电话

• 传真

• 电子邮箱/用户名

• 发票递送:发票将随订单一起送到发票地址。


9. 一般条款


9.1. 买方接受、声明并保证已阅读卖方网站上关于产品的基本特征、销售价格、支付方式和送货信息的预先信息,并且已以电子方式给予必要的批准。买方接受自己在合同成立之前获得的售出的商品基本特征、价格、支付和送货信息是准确完整的。


9.2. 合同中的每一项商品将根据买方的居住地的距离,在卖方网站的说明部分所列的时间内交付给买方或指定的个人/机构,但不得超过30天。如果在该期限内不能交付商品,买方有权解除合同。


9.3. 卖方承诺以符合订单中指定的特性、保证文档、使用手册和法律规定的完整且无瑕疵的方式交付合同对象商品。此外,卖方有责任为提高服务质量展示必需的细心,并提供与工作相关的所有信息和文件。


9.4. 卖方在获得买方的批准的情况下,可以在商品无法供应的情况下,提供等同质量和价格的商品。


9.5. 卖方在无法提供产品时,需要在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买方,并在14天内将产品费用退还给买方。


9.6. 买方承认将在交付时以电子方式确认本合同,并且如果因任何原因未支付商品费用或银行记录已被撤销,卖方的交付义务将终止。


9.7. 如果产品交付后,由于买方的信用卡被滥用而未支付产品费用,相关银行或金融机构将不会支付金额给卖方,买方将在3天内将该金额返还给卖方。


9.8. 卖方在产品交付延误或障碍的情况下将通知买方,买方可以要求更换产品或延长交付时间。如果买方取消订单,将在14天内收回支付的金额。


9.9. 卖方可以使用其(电子邮箱、电话等)联系方式通知买方。


9.10. 买方应在交付之前检查产品。如果产品损坏或包装破损,应拒绝接受该产品。

9.11. 如果买方与信用卡持有人为不同人,可能会要求提供信用卡持有人的身份信息和信用卡对账单。


9.12. 买方承认其提供的个人信息是准确的,并应立即赔偿因错误信息给卖方造成的损失。


10. 解除权


买方可以在不说明理由和不支付罚款的情况下,自合同成立之日起14(十四)天内,自商品交付之日起行使解除权。


行使解除权,买方仅需向卖方发送解除通知。该通知应以书面形式(例如:信件、传真或电子邮件)发出。解除权通知中应包含买方的姓名、订单号、送货地址、电话号码、发票信息等联系方式。


解除权的例外:

以下产品和服务不适用解除权:

• 按消费者个人要求定制或打开包装后的产品,且从卫生角度来看无法再次销售的产品(例如:内衣、化妆品、软件产品等)

• 从交货日期起,所订购产品交付后被使用和损坏的产品。


行使解除权时,必须退还产品的发票,买方应将产品连同原包装及所有配件一起退还给卖方。运费由买方承担。


11. 产品更换和退货


买方在使用解除权之前如果希望退货,可以向卖方提出更换或退货申请。如果卖方接受该请求,将执行产品更换或退货。

退回的产品必须完好无损,未使用,包装完整。产品必须是未使用的,否则,将不予接受退货。


12. 产品责任

卖方与其供应商和生产商共同负责提供准确完整的使用说明、保证文书和质量证书。


13. 安全与个人数据保护


买方的个人信息仅为订单履行和支付处理之用。此类信息不会与第三方分享,仅在法律要求范围内与政府机构分享。


14. 知识产权


卖方的网站上所有内容、图形、文字、标志和商标等的所有知识产权均属于卖方。未经买方的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使用这些内容。


15. 争议解决


与本合同相关的所有争议,将根据土耳其法律法规,由Kuşadası人民法院和执行机构负责裁决。


16. 生效


本合同在买方通过互联网确认订单并支付订单金额时生效。买方通过确认本合同,表示接受合同条款。


17. 其他条款


• 卖方有责任提供履行订单所需的所有信息和文件。

• 当卖方未能履行义务时,可能采取措施退还货款给买方。

• 如因不可抗力导致交货延迟,交货时间可以延长。